法不责众是一个汉语主谓式成语,读音fǎ bù zé zhòng,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出处】清·石玉昆《小五义》第38回:“大家一议论,法不责众,全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