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婺州金华人,字天与。高宗绍兴二十四年进士。孝宗隆兴元年,出为福建路转运副使。乾道三年为左司谏。首言会子之弊,愿捐内帑以纾细民之急。孝宗锐意图治,良祐有“愿为良臣,不为忠臣”之语。累迁吏部尚书。时议遣泛使请地,上奏力论遣使乃启衅之端。忤旨贬瑞州居住。淳熙四年起知徽州,知建宁府卒。
福建侯官人,初名宰,又名友眉,字有介,一字瓯香。许豸子。诸生。诗孤旷高迥,钱谦益尝录其诗入《吾炙集》,王士禛、朱彝尊并称之。善画工书,少师倪元璐,晚慕米芾,筑米友堂以祀之。康熙间卒。有《米友堂诗集》。
黄荦(一一五一~一二一一),字子迈,其先婺州金华人,徙居分宁(今江西修水)。以父荫补将仕郎,授龙泉簿,摄县事。历知汀州连城县,湖州归安县。召为司农寺丞、吏部郎中。出为两浙转运判官,寻升副使。移淮南转运副使兼提刑,加秘阁修撰。宁宗嘉定四年卒,年六十一。有杂著二十卷、《介轩诗词》三十卷,均佚。事见《絜斋集》卷一四《秘阁修撰黄公行状》。今录诗二首。
陈大文(1742年-1815年),字简亭,号研斋,河南杞县人,原籍浙江会稽。陈大文是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进士,任吏部主事,不久后升任郎中。随后陈大文历任云南迤东道台、贵州按察使、安徽按察使、江宁布政使、广东布政使、广东巡抚、山东巡抚、直隶总督、工部尚书、两江总督、兵部尚书等职。陈大文晚年因被发现其在担任直隶总督时失察下属侵贪公款而被革职,并被降四品在京堂官,自此再未担任过任何职务。嘉庆二十年(1815年),去世于家中,享年七十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