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齐题奏。《清会典事例·内阁二·职掌、进本》:“ 康熙 四十七年諭:‘吏、兵、刑部汇题之事,朕先屡经明諭,应十日汇题、十五日汇题者,即如期具奏。’”
1.河流会合:~为巨川。2.聚集:~总。3.通过银行或邮局把款项划拨到别处:~款。电~。4.指外汇:创~。套~。
1.题目:命~。练习~。文不对~。出了五道~。2.写上;签上:~诗。~字。~名。3.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