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的法令。《管子·立政》:“修火宪,敬山泽、林藪、积草。”《荀子·王制》:“脩火宪,养山林、藪泽、草木、鱼鱉、百索。” 杨倞 注:“不使非时焚山泽。”
1.燃烧,物质燃烧时所发出的光和焰:~力。~烛。~源。~焰。烟~。~中取栗(喻为别人冒险出力,而自己吃亏上当,毫无所获)。2.紧急:~速。十万~急。3.指枪炮弹药等:~药。~炮。4.发怒,怒气:~暴。~性。5.中医指发炎、红肿、烦躁等的病因:肝~。毒~攻心。6.形容红色的:~红。~腿。7.古代军队组织,一火十个人。8.姓。
1.法令:~令。2.宪法:立~。违~。~章。3.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