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依罪行的轻重分别将犯人流放到远近不同的三个地方。《书·舜典》:“五流有宅,五宅三居。” 孔 传:“五刑之流,各有所居,五居之差,有三等之居。大罪四裔,次九州之外,次千里之外。”
1.二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2.表示多数或多次:~思。~缄其口。3.姓。
1.住:~民。分~。2.住的地方;住所:迁~。民~。故~。3.在(某种位置):~左。~首。4.当;任:~功。以专家自~。5.积蓄;存:~积。奇货可~。6.停留;固定:变动不~。岁月不~。7.用于某些商店的名称(多为饭馆):同和~。沙锅~。8.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