録科
lù kē録科的意思和解释
清 代科举考试制度,凡科考一二等,及三等小省前五名、大省前十名准送乡试外,其馀因故未考者,及在籍之监生、荫生、官生、贡生名不列于学宫。不经科考者,均由学政考试,名为“録科”。经录科录取者即可参加乡试。 明 陈子龙 《直纠大贪疏》:“童生之入学及诸生之补廪録科,皆有定价。”《儒林外史》第七回:“次年録科,又取了第一。” 郑观应 《盛世危言·考试上》:“其歷考上中等者咨送院试,考取后名曰艺生,俟大比之年咨送京都大学堂録科。”
録科的词语分解
见“錄”。
1.学术或业务的类别:~目。文~。理~。专~。牙~。妇~。2.机关组织系统中按业务划分的单位(级别比处低,比股高):秘书~。财务~。总务处下面分三个~。3.科举考试,也指科举考试的科目:~场。登~。开~取士。4.科班:坐~。出~。5.生物学中把同一目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分为若干群,每一群叫一科,如松柏目分为松科、杉科、柏科等,鸡形目分为雉科、松鸡科等。科以下为属。6.姓。7.法律条文:金~玉律。作奸犯~。8.判定(刑罚):~刑。~罪。~以罚金。9.古典戏曲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如笑科、饮酒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