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犹言再三再四。《北齐书·崔逻传》:“握手殷勤,至于三四。”
2. 表示为数不多。 宋 欧阳修 《归自谣》词:“春艳艳,江上晚山三四点。”
1.二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2.表示多数或多次:~思。~缄其口。3.姓。
1.三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2.姓。3.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乐谱上用作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见〖工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