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且偷生。 明 李贽 《孔明为后主写申韩管子六韬》:“以至 譙周 、 冯道 诸老寧受祭器归 晋 之谤,歷事 五季 之耻,而不忍无辜之民日遭涂炭,要皆有一定之学术,非苟苟者。”
1.姑且;暂且:~安。2.草率;随便:一丝不~。3.文言连词。如果;假使:~不教,性乃迁。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