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官吏因过误而停发薪俸若干时日的一种处分。《旧唐书·张荐传》:“﹝ 逢吉 ﹞罢相, 裴度 发其事, 逢吉 坐罚俸。” 明 沉德符 《野获编·科场一·减场解元》:“御製文字,考订不差, 洪模 妄肆詆毁,本当重治,姑罚俸三月。”《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六回:“失察在先,正办在后,顶多不过一个罚俸的处分罢了。”
处罚:惩~。责~。赏~分明。~他喝酒。
旧指官员等所得的薪金:薪~。~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