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法
yú fǎ余法的意思和解释
传留下来的规范。 宋 曾巩 《福州上执政书》:“则仁治之行,岂独昏愚得蒙赐於今日,其流风餘法,传之永久。” 宋 曾巩 《故高邮主簿朱君墓志铭》:“已而捨学菐其家,家之食口数百,仰於君,君能资之,皆出乎衣食,嫁娶皆有餘法。”
余法的词语分解
1.剩下来的;多余的:~粮。2.零数:十~人。一斤~。3.文言人称代词。我。4.“餘”,另见“馀”
1.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合~。犯~。变~。军~。婚姻~。绳之以~。依~治国。2.方法;方式:办~。用~。土~。加~。这件事没~儿办。3.标准;模范;可以仿效的:~帖。~书。取~乎上。4.仿效;效法:师~。~其遗志。5.佛教的道理:佛~。现身说~。6.法术:作~。斗(dòu)~。7.姓。8.指法国:~语。~文。9.法拉的简称。一个电容器,充以1库电量时,电势升高1伏,电容就是1法。